4000-02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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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

围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带动、上下联动、持续推动,以优化环境和精准服务为保障,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产品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促进其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得到明显提升,在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带动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的条件

第1点  企业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3%,上年度研发及装备升级和数字化、智能化投入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第2点  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以上。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同行业前五位;

第3点  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安全管理等管理体系。近4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

第5点  企业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 

第6点  科技创业企业、上市或已股改准备上市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含认定、公告等)企业,以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服务、新模式的企业,优先予以认定。

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的好处

第1点   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第2点     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对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相关专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第3点      每年组织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 挂牌上市。依托省中小企业协会,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家俱乐部,开展专精特新发展咨询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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